高位推动。一是州委、州政府加大对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情况的督查,使兑现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实,切实维护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二是进一步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强化公益林“共管共享”机制,加强山林纠纷调处,维护公益林区域社会治安稳定,确保公益林补偿滞留资金兑现有序推进。
落实责任。根据公益林分布的特点和管护难易程序,划定管护责任区,建立生态公众林管护队伍,签订责任状。成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充足资金,明确专人负责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和管理工作,确保基层有人做事,做得成事,把事做好。
建立机制。积极探索“造血型”的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保护功能区实施“造血”工程,加大对森林康养(疗养)、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非木质产品绿色生态产业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逐渐使生态功能区形成造血机能与自我发展机制。建立省级专项基金,专项用于促进生态功能区大力发展非木质产品产业。
政策争取。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将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公益林、天然林等限制性地类调进生态红线内,明确在生态红线外不再有限制性地类,全部划为商品林经营区,最大限度释放林农生产生活空间。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加大财政转移支持力度,建立“输血型”生态补偿机制。一是积极争取提高中央财政森林生态补偿标准,将现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逐步提高至50元/亩·年以上,同时建立生态补偿资金逐年增长机制。二是把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造成的财政减收,作为计算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一个重要因素,从而提高生态保护区所在地政府的财政转移额度,用于推进当地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加大宣传。一是以“林地一张图”管理实施为契机,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公益林政策宣传,不断增强广大林农自主保护公益林的意识。二是将护林员培训纳入乡镇考核指标,以不断提升护林员的业务水平和管护水平。三是加强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实时对护林员工作动态进行有效监管。四是形成提振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的有效制度,对于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担当、业绩突出的护林员,可优先甄选进村干部队伍中,并在干部选拔、产业项目扶持、落实金融扶助政策、优先推荐就业岗位等方面上给予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