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州林业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抓手,紧紧围绕“绿色黔东南”建设目标,积极探索林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始终坚持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以法治思维引领生态保护,以法治手段夯实发展根基,全州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夯实林业法治基础
1、强化领导与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专班。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印发《黔东南州林业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2、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通过组织召开每周二干部学习会、党组扩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内容,动员全体干部职工使用“法宣在线”等平台学习法律法规,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懂法、守法、护法意识。
(二)履行行政职能,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
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持续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部门权责清单,坚持统一规范、减少环节、优化程序、高效便捷的要求,全面推行“一次性办成”工作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2、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在涉林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和转报方面,主动与企业对接,了解企业发展中涉及林业方面的相关问题,为企业出谋划策,积极提供跟踪服务和政策指导,引导企业规范使用林地报批程序。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制定抽查检查工作方案,设立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抽查对象、检查程序、抽查结果等工作制度,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决定起,按要求上报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网上公示。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1、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我局为确保依法行政,按照“权限法定化、职责明晰化、程序合法化、行为规范化”的执法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的重点放在抓制度、抓规范运作上,进一步健全了执法责任体系。加强对《贵州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的学习和掌握,确保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法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内容合法、合理。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林业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或现场处罚时,必须主动出示合法的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案卷评查、“以案释法”等活动,有效提升了林草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
3、强化执法监督考核。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年随机抽取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出台《黔东南州林业局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制度》《黔东南州林业局法律顾问制度》《黔东南州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等。规范执法文书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贵州省林业系统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填写说明及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
4、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推动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在林地审核中,组织专班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做到超前服务,同步加强林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针对不同对象、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在“世界湿地日”“世界地球日”“爱鸟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参与工作人员1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清风行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横幅、推送爱鸟护鸟短信等方式,营造全民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从我做起,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全社会爱林、护林、育林风尚日益浓厚。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学法的自觉性、用法的主动性不足。
(二)学法用法氛围不浓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部门协同机制不够健全。林业法治建设涉及多个部门,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不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衔接不够顺畅。部分领域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影响了法治建设的整体效能。
(四)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面对日益繁重的林业行政执法任务,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现象普遍,难以集中精力开展专业执法工作。随着林业行政执法行动等任务不断增加,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更加凸显,制约了执法效能的提升。
(五)执法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基层缺乏必要的行政执法人员和办案设备,执法装备落后。林业执法点多面广,偏远山区、林区交通不便,执法成本较高,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尚未健全,影响了案件办理效率。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一是坚决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抓好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党组书记职责,牵头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执法监督等法治重点任务纳入全局工作计划,确保法治建设与林业发展同频共振。二是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全年召开党组会议34次、局长办公会17次和党组专题会12次研究各项工作,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共计300余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难点问题,推动各项法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坚持依法行政,带头推进法治建设。一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始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带头学法、克己守法、规范用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始终将法治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贵州省行政执法考试,新领监督证2人、执法证57人,实现中专以上学历、55周岁以下干部职工执证全覆盖。三是持续深化社会综合治理,依法化解林权纠纷77起,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四是严格落实保密法律法规,健全保密管理机制,强化涉密人员和载体管控,未发生失泄密问题。规范林业统计工作,坚持依法统计、数出有据,确保林业经济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五是严格依法审核审批林地使用、采伐许可等事项,2025年共受理和办结林业审批事项335件。六是高效推进案件查处整改。对标国家和省规定时限要求,超前完成2024年度国家下发的5267个林草图斑核查任务,涉及林草案件50起(其中涉林46起、涉草4起;行政案件33起、刑事案件17起),全部完成查处整改并录入系统,完成率达100%。全年涉林案件数量较2023年大幅下降77.45%,执法震慑力与整改效能显著增强。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建设基础。逐步健全法治工作机构,明确具体科室承担政策法规宣传、执法监督、文书管理、普法教育、行政听证、案件出庭等职责,配备专职法治工作人员,为推进法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高度重视法治队伍能力提升,通过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法治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依法行政中的核心作用。鼓励干部考取公职律师资格,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重大决策,法治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调整完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依托“法宣在线”和周二干部职工学习会,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核心法律法规培训,实现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废止、修订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文件,确保备案审查通过率达100%。重大行政决策全程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建立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决策机制,为重大行政决策、复议应诉等提供专业支撑。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年度案卷评查合格率不低于98%。
(三)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聚焦林草资源保护重点领域,结合省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护绿行动”“野生动植物保护”“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毁林毁草、乱捕滥猎、非法调运疫木等违法行为。同时,优化政务公开与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每季度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四)全面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制定年度学法普法清单,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国家宪法日”“植树节”“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林业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干部考取公职律师资格,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支撑作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总之,上一年度我州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26年度,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解决林业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林业工作法治化水平,为保障林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黔东南州林业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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