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黔东南州清水江、都柳江流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现需采购该项目货物类招标代理机构,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黔东南州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
2.项目名称:贵州省黔东南州清水江、都柳江流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货物类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3.合同估算价:6万元。
4.采购方式:自行采购(比选)。
5.采购服务内容:负责代理开展贵州省黔东南州清水江、都柳江流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类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招标前期咨询、采购需求发布、编制招标文件、相关公告发布,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协助采购人办理有关招标审批手续、项目合同签订及档案收集装订等事宜)。
二、资格条件
参与报名的代理机构必须具有下列资格,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不满足资格或提供材料不符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综合评分环节参与比选:
1.供应商须是独立法定代表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代理机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诚信资格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查询记录截图或报告;
5.供应商应在贵州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备案登记,提供登记备案的佐证材料;
6.具有履行招标代理工作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开评标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招标代理所必需的经营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经营场所及设备照片;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选的代理机构(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三、报名资料及要求
1. 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响应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存在差异的以正本为准),相关资料必须胶装成册(并附目录及对应页码)放入密封袋中,密封袋启封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骑缝公章,密封袋上需包含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加盖公章)及业务联系人联系方式。
2. 提交报名材料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采购人需现场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报名的,需现场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验合格的,获进入评标环节资格,进入评标环节的报名材料概不退还。核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采购人退还报名资料。
3. 需提供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资格条件相关佐证材料(本公告“二、资格条件”)
(2)报价函
(3)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相关资料
(6)其他相关承诺
四、定标方式
1. 本次比选须有不少于3家(含3家)投选人参与比选,若少于3家投选人参与比选,则本次比选无效,比选人择期组织二次采购。
2. 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将依据综合评分标准表(见附件)对各参选单位进行综合打分。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取排名前3位的单位作为本项目候选单位,候选单位中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中标单位。若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方签订服务合同,采购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候选单位递补为中标单位;若第二名候选单位同样无法签订合同,则由排名第三的候选单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比选只接受现场提交报名材料,不接受邮寄和电话报名;
2.中标结果在黔东南州林业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未中标企业不作专门通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签订合同。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执行包干价格(含本次代理一切费用);
3. 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4. 报名地点:黔东南州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办公室(贵州省凯里市文化北路15号州林业局食堂二楼)。
5. 联系人及电话:刘德波 0855-8222812。
附件:综合评分标准表

贵公网安备 522601025563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