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黔东南州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贵州省林业厅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进行查阅。
(二)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ly.qdn.gov.cn/ ;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信息资料。查阅地点:黔东南州林业局办公室;时间:正常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855 —8223820 。
(三) 公开时限
自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 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黔东南州林业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黔东南州林业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8223820
传真号码:0855-8221375
邮政编码:556000
电子邮箱:qdnly@126.com
咨询时间:上午8:30一11:30
下午 2:30一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申请的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黔东南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递交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855—8223820 )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内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获取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如果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或受理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但受理机关只答复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公开的内容。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 办理时限
本机关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 收费标准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二、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黔东南州林业局纪检组、监察室投诉。
监督电话:0855-8229444
通信地址:黔东南州林业局
邮政编码:556000
接待投诉时间:上午8:3 0--11:3 0
下午2:3 0--5:3 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黔东南州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黔东南州林业局
2023年1月4日
附件
黔东南州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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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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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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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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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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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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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其它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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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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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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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人 或负责人 |
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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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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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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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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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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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情息的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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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 用途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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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口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口不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可多选)
口纸面 口电子邮件 口光盘 口磁盘 |
获取信息方式〈可多选〉 口邮寄 口快递 口电子邮件 口传真 口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
口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说明: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州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