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资源是黔东南州生态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黔东南州通过完善林长制体系、加强执法监管、推进生态修复等措施,全面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2024年,全州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9%左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切实保护林草资源,为锦绣黔东南生态注入强劲动力。
一是完善林长制体系,压实责任落实。黔东南州不断优化林长制运行机制,更新调整《黔东南州林长任务清单(试行)》,明确各级林长工作职责,推动林长在日常巡查、问题督办等方面尽职履责。2024年,州级林长已开展巡林28次,县级林长已开展巡林1139次。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林长制运行机制,总结推广各县(市)林长典型做法,扎实推进林长制考核奖励项目建设。例如,雷山县探索出“林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模式,形成“三长”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推进林草湿荒普查,精准掌握资源底数。黔东南州高度重视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投入充足技术力量,确保了3月31日高质量提交图斑优化和林地管理边界划分成果。2024年,全州累计完成林草湿荒普查图斑区划调查,为落实国土绿化空间和林草管理范围提供了坚实基础。如,榕江县在普查工作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林区,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测绘等先进技术,精准采集数据,确保普查成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是优化林地布局,保障生态空间。黔东南州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探索开展林耕空间置换工作,推进园地和林地上山、耕地下山。按照守牢基本林地、置换一般林地的原则,编制林耕空间置换方案,落实到图斑地块,征求权利人意见后,经县政府批准实施。同时,及时配合完成林地、耕地相关权证换发,确保全州3350万亩林地保有量目标。
四是加强林木采伐监管,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黔东南州加大对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采伐迹地及时更新。2024年,全州完成林木采伐发证24461份,发证采伐林木总蓄积351.9万立方米,未突破森林采伐限额。同时,继续深化林木采伐管理创新试点,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黔东南实践经验。例如,岑巩县在林木采伐管理创新试点中,推行“采伐+更新”一体化管理模式,确保采伐迹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更新造林。
五是优化资源保护机制,提升生态修复水平。黔东南州科学制定州、县级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推动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优化公益林布局。开展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评估,继续推进新一轮赎买工作。认真落实生态护林员政策,加强生态护林员履职管理,目前全州38208名生态护林员已全部选聘上岗。
六是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强化生态修复责任。定期对全州林草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进行排查梳理。充分利用“林业碳汇+”“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联动,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黔东南州通过一系列举措,不断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为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州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