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到省、州先后出台了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防止露天焚烧甚至禁烧的文件,这适合于利用条件好的平原、大型坝区。对于黔东南州“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地方来说秸秆综合利用难度大,森林火灾风险也随之增大。根据《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森林防火严管期群众确需在防火区进行农事生产用火的,经过严格审批、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可依法用火。针对我州地形、地貌、人居环境等分析森林火灾(情)成因,结合秋冬季群众农事生产用火习性、少数民族地区有关实际,黔东南州探索出“低火险期依法用火审批服务”,全方位、立体化筑牢森林防火墙,该审批服务于今年年初在中国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网作全国经验交流。
一是查清底数。乡级林长深入村组进行动员,收集群众烧秸秆、烧荒积肥、烧田土坎等农事用火需求,建立台账。动员村组干部、护林员深入排查林缘100米内的田土地块,对火灾隐患突出的造册登记,积极引导群众低火险期依法审批、安全烧除。
二是强化引导。按照“入户排查群众用火需求→协助群众填写用火申请→组织村干部实地查看→发放野外用火许可→提前开设防火带、准备应急物资→组织人员现场指导确保安全”的流程,落实好政策。
三是严格审批。紧盯“不发生因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火情)”这一目标,明确依法审批的农事和生产用火必须在火险和风力等级低于2级时开展;必须将收集归堆后的可燃物远离林缘并开设好必要的防火隔离带;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监管人员到用火现场进行看守做到安全可控;必须提前准备好必要的扑火和清理余火的物资工具;必须派出属地片区林长、护林员等到用火现场做好火灾预防和清理余火等工作,确保用火安全。
四是开展督查。由州森防办牵头组建应急、林业、消防、农业、民政等16家成员单位组成州级督导检查组,聚焦宣传发动、隐患排查、审批服务、火场管控等重点,对全州16个县(市)全覆盖开展督查,确保低森林火险期依法用火审批服务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