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林业局窗口2025年7月政务服务类信息

来源: 法规科 发布时间: 2025-08-13 16: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及《省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黔林发〔2022〕16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贵州省林业局《省林业局关于委托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事项的通告》审批权限,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林业行政审核审批提供优质服务。2025年7月,黔东南州、县两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受理并办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122个,共计使用林地面积123.2096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10,639,734元。截至7月31日,2025年黔东南州、县两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受理并办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662个(含延续审核、审批),林地面积653.6282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58,128,932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省林业局委托市〔州〕级审核(省级权限)

2025年7月,州林业局共受理并办结省林业局委托审核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26个,共计使用林地面积63.1719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10,639,734元。按森林类别分:国家级二级公益林林地面积1.0920公顷,地方级公益林林地面积1.1798公顷,商品林林地面积60.9001公顷。截至7月31日,2025年州林业局共受理并办结省林业局委托审核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157个,共计使用林地面积358.4342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国家级二级公益林林地面积30.0625公顷,地方级公益林林地面积41.8190公顷,商品林林地面积286.5527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58,128,932元。

二、省林业局委托县〔市〕级审核(省级权限)

2025年7月,黔东南州各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受理并办结省林业局委托审核建设项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使用林地申请78个,共计使用林地面积0.9438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国家级二级公益林林地面积0.0182公顷,地方级公益林林地面积0.0195公顷,商品林林地面积0.9061公顷。截至7月31日,2025年黔东南州各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受理并办结省林业局委托审核建设项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使用林地申请396个,共计使用林地面积5.0687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国家级二级公益林林地面积0.2310公顷,地方级公益林林地面积0.1399公顷,商品林林地面积4.6978公顷。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其中,丹寨县117个、黄平县90个、从江县67个、榕江县55个、麻江县20个、锦屏县12个、岑巩县9个、镇远县7个、雷山县7个、凯里市5个、天柱县4个、台江县3个。

三、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县级权限)

2025年7月,黔东南州各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受理并办结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审批7个,共计使用林地面积21.3128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国家级二级公益林林地面积0.5906公顷,商品林林地面积20.7222公顷。截至7月31日,2025年黔东南州各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受理并办结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审批33个,共计使用林地面积160.5646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国家级二级公益林林地面积13.3001公顷,地方级公益林林地面积9.5570公顷,商品林林地面积137.9949公顷。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其中,黎平县8个、剑河县6个、凯里市4个、从江县4个、麻江县3个、锦屏县3个、榕江县2个、丹寨县2个、岑巩县1个。

四、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县级权限)

2025年7月,黔东南州各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6个,共使用林地面积2.0760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国家级二级公益林林地面积0.0987公顷,地方公益林林地面积1.2075公顷,商品林林地面积0.7698公顷。截至7月31日,2025年黔东南州各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受理并办结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51个,共计使用林地面积26.8017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国家级二级公益林林地面积0.6650公顷,地方级公益林林地面积3.2232公顷,商品林林地面积22.9135公顷。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其中,从江县25个、剑河县7个、锦屏县4个、黎平县4个、台江县3个、丹寨县2个、榕江县2个、黄平2个、雷山县1个、岑巩县1个。

五、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延续审核、审批

(一)省林业局委托市〔州〕级占用林地延续审核(省级权限)

2025年7月份受理并办结5个,使用林地面积35.7751公顷。截至7月31日,2025年州林业局共受理并办结省林业局委托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延续审核25个,共计使用林地面积102.4716公顷。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