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获省政府通报表彰

来源: 林长制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10-18 14:44

930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对2023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推动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的通报》,对全2023年落实“四化”部署、稳投资促消费、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并给予相应的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在通报表彰的名单中,黔东南州州本级、天柱县、锦屏县因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获通报表扬。为促进工作开展,贵州省政府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2024省政府组织的有关实地督查中予以“免督查”,并对被表扬的地方给予每个市(州)、县(市)100万元奖金激励。

2021年贵州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黔东南州真抓实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实干担当,勇于改革创新,以深入实施林长制改革为抓手,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监管,通过“林长制”促进“林长治”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多彩黔东南的目标实现。

一是坚持高站位引领。全州先后组织召开3次州级总林长会议和4次州级林长联席会议,专题听取县级总林长履职情况汇报,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是坚持高起点谋划。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黔东南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

三是坚持高标准推动。州级总林长先后签发州级总林长令3件,先后35次对林长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率先垂范开展巡林活动,亲自督导问题整改。州级副总林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四是坚持高质效联动。将州级林长责任单位服务州级林长履职情况纳入高质量考核内容,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职。

五是持续健全完善林长制体制机制。全州已建立州、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并明确了各级林长的责任区域和工作职责。全州共设立州、县、乡、村四级林长7581名。州本级及16个县(市)均由编办下文成立了本级林长制工作机构,明确了具体人员从事林长制工作。在制定、发布“一方案一清单五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护林员”网格化管护模式。全面压实全州3.8万名生态护林员巡山护林责任。积极探索林长制监督员制度,选聘林长制义务监督员408名。探索“林长制+村规民约”机制,将林长制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六是各级林长坚持以上率下开展巡林活动。全州各级林长以“全国生态日”等为契机,积极围绕林长令提出的要求开展巡林巡查活动,全州四级林长共开展巡林46.7万次(其中:州级林长巡林94次、县级林长巡林3807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24年以来,通过县级以上林长带着问题巡林,共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如涉林资金兑现、森林资源案件查处、自然保护地“绿盾”问题整改销号等409个。

七是强化林长制工作宣传。在全州重要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2475块,标明各级林长职责、区域森林资源概况、工作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全州各县(市)还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宣传林长制工作3.4万余次。

八是加快解决森林资源保护重点难点问题针对上级反馈我州的审计问题、省级环保督察指出的涉林问题以及涉林直补资金兑现滞后等问题,通过下发提示函、督办函、通报等方式,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市)级总林长反馈,督促各县(市)加快推动问题整改。今年以来,全州通过“抓林长、林长抓”,共完成审计反馈问题整改3个、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10个,新增兑现往年度拖欠涉林直补资金6975.63万元。因工作成效突出,黔东南州在2023年度全省林长制考核中排名全省第二;黔东南州林业局被省绿化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局共同授予“贵州省林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