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统筹保护与发展,加快推进森林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持续提升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了《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让黔东南州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指挥棒”,让广大林农吃下“定心丸”,给林业企业注入“强心针”,黔东南州认真研究,深入谋划,确保在推动先行先试先改上始终走在前列。
一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省级贯彻落实方案未出台前,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的 “林改四问”,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找实制约我州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谋划我州贯彻落实措施,并积极与省林业局沟通汇报,争取将更多符合我州实际的贯彻落实措施纳入到省级方案中。
二是积极开展先行探索。牢牢把握改革方向,稳步深化探索,积极借鉴福建、江西、浙江等先进地区典型经验和模式,结合我州实际,因地制宜在林权流转管理、适度规模经营、加强森林经营、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林业支柱产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林权抵押贷款等方面深入开展探索创新,不断为改革积累经验、破局探路。
三是推动完善配套政策。在省级贯彻落实方案出台以后,结合我州实际,加快研究制定林权管理、森林经营、森林采伐利用、林业产业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