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织古树名木保护网,传承绿色生态文化

来源: 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科 发布时间: 2025-05-29 16:26

黔东南州植物资源丰富,古树名木作为原生乡土植物,不仅是优质的种质资源,具有重要的遗传价值,更是社会发展、历史变迁、气候条件、自然环境变化的直接见证者。它们承载着黔东南州苗、侗少数民族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蕴含着丰厚的文化内涵,是维系乡情、乡愁的重要纽带,还蕴藏着丰富的政治、历史、人文资源。近年来,黔东南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一是夯实管护责任,培养古树保护“接班人”黔东南州明确了古树名木的管护主体,其中村集体管护 24314 株,林木所有者个人管护 2271 株,单位管护 36 株,所在地林业站落实专人进行日常管护 1406 株。全州已签订管护协议 26826 株,已挂牌保护 27733 株,对于未挂牌的新增古树,保护牌正在制作中。此外,每年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1+1”项目活动,培养古树名木保护“接班人”。2023 年,各县(市)林业局联合当地县级团委,全州共招募人员 813 名,管护人自行设计并制作管护人挂牌,将挂牌挂到责任树木上,并自觉开展巡查工作,收集影响树木正常生长的因素,及时向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团委汇报。

二是开展精准监测,掌握古树资源动态。黔东南州组织开展了楠木等重要古树群的资源调查工作,2024 年印发了相关通知,启动全州楠木、花榈木、峨眉拟单性木兰等古树群落调查工作。同时,配合省林科院做好古树名木复核监测工作,以掌握古树名木资源动态变化,为古树名木保护政策制定、管理决策和保护复壮提供科学依据和工作基础。

三是落实公众责任险,保障人民利益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提高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3年,全州完成以楠木和一级古树为主的古树保险购买 20630株,保费共计86.6万元。2024年8月30日,省林业局统筹购买了该州古树名木公众险责任。州局印发相关提示,要求各县(市)留存保险单,做好政策宣传,若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及时按流程理赔。

四是实施复壮措施,激活古树生命力。各县(市)优先对影响力大、具有标志性的古树名木开展复壮工作,按照“一树一策”的要求,采取树基基部加固复壮、挖除朽烂木、消毒杀菌、输营养液、涂刷防腐剂,开设盲沟排除积水、修理排水沟、白蚁和病虫害防治、填充材料填补树洞、清除附生植物、砌保护坎(保坎加固)、设置围栏、标牌、避雷装置、监控设备、固定支撑等措施。2023 年,全州复壮古树共计 104 株,投入经费 118.7241 万元。

五是开展专项行动,筑牢古树法治堡垒黔东南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林业局联合印发了相关通知,于2023 年10 月底至12月底开展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 “春风 2023”专项行动。行动中,各县(市)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苗圃进行摸排,未发现收购古大树进厂及加工、移植古大树等违法情况。2022 年以来全州有 1 起破坏古树名木行政案件,2020 年以来有 2 起破坏古树名木刑事案件。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保护意识。黔东南州根据《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制作了符合地方实际的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等公益宣传产品,并利用“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古树名木保护“1+1”活动以及“赶集日”等机会,进行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此外,还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公益活动,加强对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力度。2024年9月23日至30日,开展了以“保护古树名木 全民共建共享”为主题的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古树名木的重要价值,挖掘其历史文化内涵,解读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增强社会公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