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如何更好地发挥生态护林员队伍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激发这支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是新形势下林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近期,镇远县林业局多次与各乡镇就如何提高生态护林员的管护效果,发挥生态护林员的巡护作用进行了探索,目前羊场镇、大地乡就此事进行了初步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是提高待遇,持续激发内生动力。通过“工资+绩效”的薪资发放形式,提高护林员薪资水平,增强护林员工作积极性。打破原定的生态护林员10000元/人.年的标准,在生态护林员月工资800元/月的基础上,将年终绩效400元用于年底对护林员进行资金奖励,再根据工作实绩进行重新分配,实行灵活考核方式。
二是规范管理,压紧压实管护责任。生态护林员管理方式创新,实行重新调整管理组织架构,按照村级实际情况,重新分队、分片区,选出护林大队长、小队长等,进一步明确职责,责任包包压实到人。
三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奖勤罚懒,将原来的平均分配调整为激励机制,激发生态护林员的干事热情。对生态护林员实行“县聘、乡管、村用”管理机制,建立多方考核评价体系,通过护林员相互测评,村级林长、驻村工作队共同评议,乡镇副林长、林业站长终评的方式,保障护林员考核的全面性、真实性、可靠性。生态护林员考核分为四个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考核基本合格者留用半年后再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通过以上措施,大大提高了生态护林员的工作热情,在羊场镇、大地乡523名生态护林员考核激励模式试行后,两乡镇生态护林员的森林资源管护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为真正落实此次管理创新,两乡镇在10月份也调整了5名不合格生态护林员,使得两乡镇在巡护APP上线率、支持秋季普查等工作中,生态护林员积极参与,相关工作也得到顺利推进。
下一步,镇远县将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管理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护林员管理新模式在全县推广,在推动生态护林员在资源管护到位的同时,进一步参与到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中,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