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林业局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2J075号建议的回复

来源: 州公益林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29 15:40

尊敬的代轩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2017年聘用批次生态护林员继续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生态护林员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 2017〕216号)精神,为进一步扩大选聘生态护林员带动脱贫攻坚成效,自2017年起,全省新增2.0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下称2017年批次省级生态护林员),其中黔东南州获分配指标3152名(其中镇远县为300名)。该文件的下发,除了明确选聘条件外,同时也明确了该批生态护林员的报酬标准及资金来源,即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所需资金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解决 (从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和省级财政切块到县扶贫资金中统筹列支)。该批生态护林员自2017年聘用以来,资金来源渠道一直未曾改变。

二、《省林业局关于编制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和2023-2025年支出规划的通知》的下发,也再次重申了2017年批次省级生态护林员的劳务补助资金渠道来源,即由所涉各县财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解决。州财政局经与镇远县财政局对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镇远县已完成对2017年批次省级生态护林员续聘工作,所需资金已由县财政通过2023年获得的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解决。

近年来,州林业局会同州财政局一直在积极争取2017年批次省级生态护林员续聘的专项资金,因多方面的原因,并未能改变原资金解决渠道。下步,我们将继续多渠道积极反映和争取上级对该批次生态护林员的支持。此外,州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所涉各县指导,结合工作实际,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或其他可统筹资金,解决好2017年批次省级生态护林员续聘工作。同时,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在州级财力允许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对各县予以适当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努力。

附注:此件公开

黔东南州林业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