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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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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
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制定和建设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指导并组织实施州级重要自然保护地认定、自然保护地资源监测和评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地的开发利用;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州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承担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相关工作;起草野生动植物保护和人工繁育利用等地方性草案和发展规划,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和野生植物采集、经营利用;按分工和权限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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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孙运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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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qdnbh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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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855—8225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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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凯里市文化北路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