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林业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来源: 黔东南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1-06-30 09:5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 2021 年政 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9 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 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21〕19 号)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深化“五型”政府建设,助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促进全局健康发展。

二、政务公开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1、公共事务公开方面。

对本局职能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监督投诉处理办法和途径等,本局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对经济和社会发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监督的事项,都要全面进行公开。

2、局内部事务公开方面

(1)局机构、组织、工作职责、电话、地址等,负责单位:局办公室;

(2)党政领导职务、学历、工作职责、分管工作等,负责单位:局人事科;

(3)政府年度工作报告,负责单位:局办公室;

(4)年度财下预算和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单位:局计划财务科;

(5)局林业工作重点、数据、规划、计划、常规工作等负责单位:局办公室、局计划财务科负责,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协助;

(6)局人事任免及奖惩情况,负责单位:局人事科;;

(7)局党建工作、要务等事项,负责单位:局机关党委、局人事科;

(8)局公告、公示等相关事项,负责单位:局办公室负责,其他科室协助。

四、设立公、透明公开专栏

1、在本局办公楼二楼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更新公布局政务信息。

2、在黔东南州林业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更新公布局政务信息。

3、设立政务公开监督信箱。

4、设立查询电话进行公开,电话:0855—8250197。

五、建立政务公开的配套制度

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行政执法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

六、目标考核办法

本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本局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按本计划要求公开内容,年底进行考核,以查存档资料、平时监督情况、现场检查政务公开栏综合评价。

                           黔东南州林业局

                           2021年6月22日